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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認識一個男人。那個男人曾經滿心歡喜的告訴我,他終於找到尋覓很久的夢幻人選。

他說,那個女生外表看起來剽悍強勢,俐落又果斷,剛好與他優柔寡斷的個性互補;他說他知道她刻意武裝下的內心柔軟的像貓,禁不起一點小打擊,懦弱的一推就倒,「脆弱的時候她就可以趴在我胸口大哭,只跟我撒嬌。」他認知自己是極需要被需要的性格,在說這些話的時候,嘴角帶笑,似乎是已經看到了假想成真的那時刻。

夢幻人選的出線,讓他耗盡心思,所有生活只繞著那個女生打轉。她蠻橫,他說,「女生是拿來疼的。」她嫌他囉唆,他說,「我是該給她自由的空間。」她覺得好無聊自己飛出國,他說,「你看她多獨立,換是我就辦不到。」她所有的一切都讓他覺得好極了,他享受著照顧人與愛人,他沒有自己,那個女生一點小小的善意回應,他的發條就多轉了好幾圈,奮不顧身樂在其中。

他永遠都覺得這個女生最漂亮,不管化不化妝,或是她吃雞腳搞得手油膩膩,不管她是不是穿著邋遢的運動短褲跟拖鞋,或是剛睡醒眼角還有分泌物,他都覺得她鼻子好高、眼睛好大、腿好細、腰好瘦、背好漂亮、好有個性,走在路上,他不會看其他女生,他覺得他已經擁有最完美的對象,他反對她做臉部雷射,甚至用罕見強硬的口吻不准她有整形豐胸的念頭,「現在這樣已經很好了,又不是偶像藝人,不需要做違反自然的事情。」

曾經他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,曾經以為兩個人可以就這樣一直走下去,買個房子,養一隻狗一隻貓不互咬,他的錢就是她的錢,她的快樂就是他的快樂。

但,曾經,就是過去了的回憶。「曾經」之所以稱做「曾經」,就因為它永遠不會是「現在」,遑論「未來」。

她不回頭的走了,忙著尋找她自己的夢幻人選,她被捧在手上太久了,她覺得凡事言聽計從的人好無聊,她覺得每天當女王都快忘了怎麼發自內心呵呵笑,她想找到一個可以讓她甘願蠟炬成灰淚始乾的人,她想狠狠愛人到胃痛,她要自己努力的幸福。

他發現賣掉靈魂找不回來,他知道自己不被珍惜不被在乎,越來越像小丑一樣可笑,強留自己在她身邊好可悲,他質疑愛人怎麼會愛到一無所有,夢幻人選拖曳到現實中竟會變得青面獠牙,他對幸福與相戀的定義大大覺悟,他明白離開她以後一切都不一樣了,他知道現在的笑才是前所未見沒壓力的真。



不知道現在說曾經有什麼意義。我以為最被容易提起的曾經大多都是打了柔焦的朦朧美好,爭吵的猙獰嘴臉與不信任的懷疑暴力,在說曾經的時候,都會成為透明的隱形圖像,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。


誰能對那些曾經耗費感情與心力的過去毫不在意的遠遠拋開?即便到了現在,總還是會對前戀人相關、同遊地點、照片等等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的東西,回想起來有些酸味,也會習慣性的將過去跟現在相比較,但那已經不是愛,是一種愧疚與加諸在身上的責任,會希望對方過的好,希望對方幸福,然後才能釋懷自己拋棄照顧對方的罪惡感。


誰不曾是誰的誰?真要事事錙銖必較,衡量精算誰給誰的多、誰對不起誰,或是沉溺無法履行的承諾、選擇性的對回憶彆彆扭扭,好多好多的怨懟會不會太辛苦?人吶,會找到自己生存最舒服的方式,該重新知道愛情與回憶都不是一種消耗品。









【同場加映】

沉默不代表認可,愛一個人也需要尊嚴。

狂風驟雨後,剩下的該只有穩穩的平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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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ree10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